一般猎头委托服务
寻访定金:
对一般委托客户将事先收取一定的寻访定金,总额为总体费用的30%。寻访委托金将用于保证客户委托职位的真实招聘和防止以招聘为名窃取被推荐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用于支付部分寻访费用。如果在合约规定期限内没有推荐合适人选,则退还定金的50%。
试用保证:
对于被客户录用的人选我们将保证三个月的试用期,对于正常原因离职或被辞退的,将就此岗位迅速无偿提供参考人选。若两个月内仍未有适当人选,除非客户要求继续访寻推荐,否则我们将返还该人选服务费的50%给客户。
费用支付:
签订协议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客户应支付寻访定金,使寻访工作正式开始,推荐人才上岗5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服务费。
长期猎头委托服务
职位内容:
甲方一次委托乙方5-10个职位(年薪20-50万),乙方按甲方要求次序先后猎取,并承诺5个以上的成功职位,同时对甲方的其他职位提前作人才储备。
费用支付:
乙方需在签订协议5个工作日内,支付猎头全部委托金费用9万元。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需再另行支付定金,委托金周转使用,不计算在猎头费用中,每完成一个职位,按职位全额服务费结算。
如甲方通过乙方累计招聘到五个职位(年薪20万以上),第六个职位的猎头费用将从委托金中扣除;如委托金不足支付本次的猎头服务费,甲方按差额补足,如仍有剩余则转入下期委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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